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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6-06-01 08:01:17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组织申报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广德、宿松县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皖发〔2014〕4号)精神,加强我省应用基础研究平台建设,聚集和培养优秀人才,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和持续创新能力,根据《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拟在若干领域(学科)建设一批省重点实验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依托单位须为在皖注册法人单位。依托单位为高等JIUZHOU SPORTS、科研院所的,应具有扎实的研究基础和鲜明的科研特色,所在学科原则上为优势学科;依托单位为企业的,应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近3个会计年度,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2、申报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应为依托单位已建设运行2年以上的实验室,具备较强的研究实力,在相关领域的研究水平处于全国先进或省内领先,承担过国家和省重大科研计划任务。具有规范有效的运行管理制度。

3、须具有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30人,实验室主任应为省内相关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应具备良好的科研条件和设施,有集中的科研用房,依托单位能够为重点实验室提供充足的建设、运行和实验费用。

二、注意事项

1、申报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的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具体明确,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申报时可对现有实验室的研究方向、人才队伍、管理体制等做适当调整,使实验室成为相关领域高水平的科研基地。

2、研究领域原则上与我省现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的研究领域不重复,主要学术带头人原则上不相互兼任。

3、请你们根据本通知要求,择优组织具备条件的单位填报《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格式见附件),审核后,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6份(封面加盖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勿用塑料封面),报送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电子版申报材料通过安徽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务必保持一致。

4、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16年6月17日。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单位:省科技厅基础研究与科技奖励处

联 系 人:王积成、王海风

联系电话:0551-62655036

2.申报材料受理单位:

安徽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联系人:奚海兵 联系电话:0551-62996803

3.安徽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网络服务中心

联系人:杨晓辉 联系电话:0551-62673916

附件: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格式)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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