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适应版
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填报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5-08-28 18:28:1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项目负责人: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批准项目计划书及批准通知,基金委已用邮件发送到各项目负责人邮箱,请获资助项目负责人注意查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学部的邮件通知,及时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查阅获资助项目批准通知书并填写资助项目计划书。现将有关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工作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书填写时间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首次提交
    2015年9月10日16:00前。请项目负责人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提交电子版计划书。首次获得资助项目的负责人,ISIS系统将自动发送含有登陆链接的邮件。曾获得资助项目的负责人,使用ISIS系统原有账号密码登陆。
    2. JIUZHOU SPORTS审核提交
    2015年9月11日16:00前,科技处审核提交基金委。
    3.基金委审核通过
    2015年9月11-18日为基金委审核计划书时间。基金委审核未通过的项目,将会退回项目负责人修改,退回修改的项目务必于9月18日16:00前重新提交。逾期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视同项目负责人自动放弃项目处理。
    4. 纸质版提交时间
    2015年9月22日16:00前。通过基金委审核后再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计划书电子版和纸质版版本号应当保证一致。负责人需注意在“预算说明书页”及“项目签批审核表页”两处亲笔签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不得使用电子签名和签字章。
    二、计划书填写注意事项
    1. 资金预算表
    今年首次将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项目负责人按批准资助的直接费用填报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其中的设备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金额不应高于申请书中相应金额;间接费用及项目总经费由系统自动生成。经费预算务必参照科学基金经费管理办法执行,请认真阅读附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按要求填写经费预算,有的内容(如有仪器设备费单项高于5万元等)需在正文中做出详细说明,不符合要求的经费将予以缓拨。
    2、正文
   “专家函评意见”及“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可从项目批准通知书中查阅。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如果《批准通知》中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和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如学部对正文内容有特殊要求的,以学部要求为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磊
    联系电话:3803235
 
    附件:
科技处
2015年8月28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相山校区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东山路100号
  • 滨湖校区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沱河东路8号
  • 微信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
    微信公众号
  • 智慧校园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
    智慧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