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作者: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03-25 16:25:4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规定,今年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一天。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节日期间,各学院、各单位要认真安排好值班工作,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校园安全和稳定。 从4月7日(星期一)起,我校实行夏令作息时间。特此通知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