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适应版
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9-06-12 09:12:4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相关学院:

教育部科技司发布了《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教技司〔2019〕179号),根据《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新建教育部工程中心项目重点围绕核心关键领域、新兴空白和薄弱领域,主要包括:国家安全、人工智能、先进材料、数字技术、高端芯片与软件、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生命科技。

2.新建工程中心项目应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立足我校学科优势特色,新建工程中心不得与我校已有国家级和教育部平台重复、雷同。

二、组织申报

1.限项申报。我校可申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1项。

2.请申报单位认真组织编写申报材料(格式见附件2),于2019年6月17日12:00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1份)报送至科技处(行政楼506)。

3.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电话:3803235

附件1 《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2 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书(格式)

科技处

2019年6月12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相山校区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东山路100号
  • 滨湖校区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沱河东路8号
  • 微信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
    微信公众号
  • 智慧校园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
    智慧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