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我校全国教育硕士优秀教师与教学管理工作者的公示
为不断提高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提高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管理水平,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关于在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评选教育硕士优秀教师与教学管理工作者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专家评审,现将我校教育硕士优秀教师与教学管理工作者拟推选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18年11月12日—11月14日。公示期间,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请于11月15日前向研究生处或纪委反映。
联系电话:3803497(研究生处) 3803252(纪委)
研究生处
2018年11月12日